各有關單位:
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文化思想,圍繞榆林經濟社會發(fā)展和宣傳思想文化工作,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、發(fā)展思路,扎實推進宣傳思想工作創(chuàng)新理論與實踐研究,為榆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(fā)展和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守正創(chuàng)新提供參考支持,陜西省社會科學界聯(lián)合會(以下簡稱“省社科聯(lián)”)、榆林市社會科學界聯(lián)合會(以下簡稱“榆林市社科聯(lián)”)根據《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管理辦法(試行)》和《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合作項目實施辦法(試行)》,合作設立2024 年度榆林市社科研究項目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課題指南
1.榆林市加強企業(yè)文化建設培育企業(yè)精神對策研究
2.新時代加強網絡誠信建設的路徑研究
3.新時代榆林市縣媒體深度融合改革發(fā)展的路徑研究
4.新時代陜北民歌傳承與發(fā)展研究
5.陜北民歌顯著特性與優(yōu)秀基因研究
6.榆林本土文化在影視創(chuàng)作中的轉化路徑研究
7.榆林市非遺文化與文旅產業(yè)融合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研究
8.榆林縣域特色文化產業(yè)發(fā)展對策研究--以靖邊縣為例
9.傳承弘揚榆林治沙精神的實踐路徑研究
10.榆林市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(所、站)推動文明實踐常態(tài)長效發(fā)展策略研究
11.榆林市深化“五育”并舉促進青少年心理健康發(fā)展路徑研究
12.榆林創(chuàng)建5A級景區(qū)的實踐路徑研究
13.榆林生態(tài)治理與美麗鄉(xiāng)村建設工作經驗的總結與思考——以綏德郝家橋村、米脂高西溝村、佳縣赤牛坬村為例
14.榆林低空經濟產業(yè)發(fā)展方向建議及對策研究——以靖邊縣為例
15.人大依法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和項目實踐路徑研究
16.充分發(fā)揮人大代表作用發(fā)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問題研究
項目申報人在所列示的項目指南中選擇題目進行申報,不可自擬題目。
二、項目申報
本項目為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,由省社科聯(lián)、榆林市社科聯(lián)組織實施,面向全省社科界公開申報。項目申報須通過依托單位申報,不受理個人或個人聯(lián)名申報。
(一)申報條件
1.申報人長期從事相關領域研究工作,能夠深入實地開展調研,有較為豐富的成果積淀;原則上要具有副高級以上(含)專業(yè)技術職稱(職務)或博士學位。
2.已承擔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項目,且未結項的不得申報;未進入陜西省數字社科信息資源數據庫的不得申報。
3.各申報單位須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,嚴格審核申報資格、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、項目組的研究實力和相關條件等。
4.鼓勵跨學科、跨領域組成專家團隊聯(lián)合攻關,鼓勵與省內黨政部門實際工作人員共同開展研究。
(二)申報方式
本次申報采取線上線下的方式同時進行。
1.線上申報方式:各項目負責人通過“陜西省社科網”業(yè)務系統(tǒng)中的“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申報系統(tǒng)”(網址:http://43.143.254.71:8081/yjydpp/a/login)進行申報。用戶名為注冊“陜西省數字社科信息資源數據庫”時填寫的手機號,獲取手機驗證碼登錄,填報相關信息及資料,并完成提交。
2.線下申報方式:申報項目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《申報書》(一式兩份)、《論證活頁》(一式五份)及匯總表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報送。電子版《申報書》、《論證活頁》(WORD文件格式)及匯總表(EXCEL文件格式)一并報送。
三、項目立項及資助經費
本項目由省社科聯(lián)、榆林市社科聯(lián)會同相關專家進行立項評審。主要考察項目綜合研究能力,包括課題團隊研究人員組成、項目設計、研究方法、預期目標、相關成果等,擇優(yōu)確定立項課題。
本項目擬立項16項,結項時根據研究成果質量確定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,其中重點項目每項資助6-8萬元、一般項目每項資助2-3萬元。項目立項后,由省社科聯(lián)撥付啟動資金2萬元,結項后根據確定的檔次撥付剩余資金。
四、項目結項
(一)本項目研究周期自立項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,最終成果形式為研究報告,重點項目不少于3萬字,一般項目不少于2萬字,所有研究項目需有5000字以上精縮版的成果摘要;電子版同時報送。重點項目需在《陜西智庫論壇》等省級以上智庫刊物發(fā)表,一般項目需在市級(含)以上智庫刊物發(fā)表。
(二)省社科聯(lián)、榆林市社科聯(lián)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項目結項成果評審,項目評審合格后,按照相關程序辦理結項手續(xù)。
五、項目管理要求
1.課題立項后召開開題會,由課題負責人匯報課題研究內容、立論依據、研究方法、研究計劃,介紹課題參加者和分工情況。
2.課題負責人必須是課題成果的第一作者,親自完成研究報告的撰寫等工作,課題實施過程中負責人與參與人不得變更。
3.課題立項后,課題組需來榆現場調研3次以上,總調研時間不少于10天;課題負責人在每個雙數月份25日之前向榆林市社科聯(lián)報送調研情況和研究進度。
4.省社科聯(lián)與榆林市社科聯(lián)適時召開課題中期調度會,課題負責人以PPT 方式匯報課題研究進展情況,對于無實質進展的課題予以撤項處理。
六、成果使用
榆林市社科聯(lián)對成果擁有所有權、使用權及處置權,項目組成員擁有項目成果的署名權。項目組在公開發(fā)表與本項課題研究相關的成果時,應注明本課題立項名稱及項目編號等信息。
七、有關要求
(一)申報項目時要如實填寫材料,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。
(二)榆林市社科聯(lián)根據需要全程參與相關課題研究工作,及時提出研究需求。省社科聯(lián)、榆林市社科聯(lián)不定期督導項目進度與研究質量。
(三)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(zhí)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,履行約定義務,按期完成研究任務;獲準立項的《申報書》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。
(四)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將予以撤銷:
1.課題研究成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;
2.剽竊他人成果,弄虛作假;
3.研究成果與批準立項的課題研究設計明顯不符;
4.結項成果首次鑒定為不合格,經修改后二次鑒定仍不合格。
被撤銷課題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省社科聯(lián)研究項目,其所在依托單位次年項目申報將被予以限制。
(五)課題申報時間為截止2024年7月8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電子版請發(fā)送至電子郵箱:332965228@qq.com。發(fā)送郵件時請注明課題簡稱(如“2024榆林社科”)。
聯(lián)系人:張老師
聯(lián)系電話:88382127
校社科聯(lián) 科研處
2024年6月21日